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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委会成立脉络2017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要求,2017年12月12日,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2018年1月2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监总办〔2017〕14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87号)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制定了《山东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3月11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为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发挥事故预防功能,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2023年4月26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等9部门印发《关于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鲁应急字〔2023〕39号,引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机构积极开展事故预防等风险减量服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安责险事故预防工作。 在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背景下,为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事故预防服务效能,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顺势而成立,旨在架起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沟通桥梁。专委会成立后,在省应急厅高度重视事故预防服务工作的基础上,贯彻“创机制、强系统、优服务”总体思路,创新实施“政府部门出题目,专委会列任务,承保机构抓服务,技术机构作支撑”工作机制,搭建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山东模式”。 |